2月14日,西昌市公安局對確診新冠肺炎患者楊某某(男,33歲,江蘇省邳州籍)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經初步偵查,楊某某1月21日到達西昌后,對防控人員惡意隱瞞武漢旅居史,隱瞞已有感冒咳嗽癥狀,并多次外出接觸他人。楊某某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西昌市公安局對其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另悉,西昌市已第一時間采取緊急防控措施,追蹤密切接觸者數十人,正在對其余密切接觸者逐一追蹤核實。
【新增病例】楊某,32歲男性患者,江蘇邳州籍。1月21日到達西昌,2月12日到定點醫院就診,2月14日確診。
【活動軌跡】1月17日從江蘇省邳州市火車站乘坐火車(K1623次10車11號上鋪)到湖北省漢口火車站,到漢口火車站后乘坐地鐵回武昌古玩市場三眼橋附近民宿入住。1月18日—1月19日獨自住在武昌民宿中未出門、無聚餐。1月19日晚從武昌民宿離開乘坐地鐵到漢口火車站,乘坐00:15分火車(K4541次5車19號C座)于1月20日9:30分到達成都。到成都后打車到西昌(車牌號不詳仍在調查,乘坐第二排左手靠窗位置);颊哂1月21日03:00到達西昌西客站(自述全程戴口罩),換乘出租車(車牌號不詳仍在調查)到達海門漁村B區(患者在南紅瑪瑙市場從事瑪瑙生意)。1月21日—1月22日期間某天患者因咽癢自行前去海門漁村菜市場門口百草堂藥店買藥(自述全程藥店工作人員及本人均戴口罩)。1月22日-2月12日期間,患者自述偶爾去海門漁村菜市場旁多樂購、千嬌超市買生活用品,無人來訪,無聚餐史,無其他人接觸史。2月12日15:00步行至定點醫院就醫。